使用条款

一、总则

1.1.本协议规定了使用在线服务资源提供与电子货币兑换操作相关的服务的顺序。

1.2.在线服务是指用于交换托管在互联网上的虚拟资金的在线平台 - CryptoStrike.org。

1.3.用户 - 表示希望使用 CryptoStrike 在线服务功能的私人或法人实体。

1.4. CryptoStrike 用户和网络资源在统称为“双方”时。

1.5.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电子形式与管辖用户(个人和法人实体)与提供某种类型服务的一方(CryptoStrike)之间所有关系的纸质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6.本协议是用户通过在CryptoStrike在线服务平台提交申请以接受CryptoStrike在线服务提供的服务而订立的公开要约。

 

二、协议标的

2.1. CryptoStrike 在线资源提供本协议第 4 款规定的服务,前提是用户遵守本协议第 9 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其提供程序由 CryptoStrike 在线资源的内部规定确定,见第 5 段。

2.2.用户接收 CryptoStrike 在线资源的服务并按照协议规定的所有条件为其付费。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CryptoStrike 在线服务必须:

3.1.1.执行以下互联网支付系统的电子货币转换:Qiwi、Payeer、Perfect Money、Yandex.Money,以及符合协议中所列标准的其他在线服务。

3.1.2.在使用 CryptoStrike 在线服务功能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向用户提供任何技术和信息协助。

3.1.3.确保保存有关所进行的交换交易的所有信息(用户的个人数据、交换操作的日期和时间、规模等),并将其发布给进行这些交换的用户。有关使用支付系统功能的不同方向虚拟转账的信息具有“机密”状态,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3.1.4.不要向第三方提供有关转换的信息。例外情况是:

  • 位于 CryptoStrike 在线服务所在地的司法机构已发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官方决定;
  • 已收到官方执法机构、在 CryptoStrike 在线服务所在地开展工作的金融监管机构的请求;
  • 较早注册的合作伙伴(互联网支付系统)的主管部门已申请。

3.1.5.考虑有关给予用户的折扣的信息。

3.1.6.在本协议第 3.2.5、5.4、5.5、5.6 条所述的情况下,确保在收到投诉后 24 小时内收到用户或其他实体账户的款项。

3.2.用户有义务:

3.2.1.提供真实的信息、细节,以便交易及时进行。

3.2.2.显示您的个人电子邮件地址的确切详细信息。

3.2.3.提供将系统警报发送到电子邮件的能力。使用笔记本电脑、电脑、平板电脑或其他设备自己访问互联网。使用最新版本的杀毒产品与CryptoStrike在线资源平台建立安全连接。

3.2.4.遵守协议的所有条款。

3.2.5.如果转移的金额未全部或部分转移到第三方用户的帐户,请通知 CryptoStrike Internet 资源的管理人员。另请报告本协议第 5.4、5.5、5.6 段中列出的案例。申请必须在虚拟资金必须记入账户的情况发生后的 30 或 31 天内发送给技术支持。如果不满足此条件,则争议金额仍由 CryptoStrike 在线服务处理。

3.2.6.以规范在线交易规则的立法行为为指导。

3.2.7.不要使用不同的互联网系统,让您进行任何流量作弊。

3.3. CryptoStrike 在线服务有权:

3.3.1.如果正在升级在线服务或正在更正站点中的错误,则暂时限制工作。

3.3.2.如果官方执法机构、上述支付系统的管理部门适用,用户声称欺诈活动,暂时中止任何交易,直到所有细节都得到澄清。

3.3.3.自行决定交易折扣的百分比。

3.3.4.设置要为执行的交易扣除的佣金金额。

3.3.5.拒绝潜在用户提供服务而不解释他们的行为。

3.3.6.在交易因错误而完成的情况下,使用电子邮件、手机、付款截图从用户处接收确认交易过程的信息。

3.3.7.停止与粗鲁、提问、偏离主题、未向技术支持服务提供必要信息的用户交流。

3.3.8.暂停交易,依据条款5.4、5.5、5.6。

3.3.9.阻止交易的执行,并且在识别用户身份之前不向用户提供资金。

3.3.10。如果用户不遵守第 3.2.7 条中承担的义务,管理层可能会阻止违反此条款的用户,以及增加流量的转换来源。

3.3.11.如果用户使用 CryptoStrike 在线服务或交换电子货币的第三方服务的虚拟货币资金不当致富,CryptoStrike.org 网站的管理部门保留阻止应用程序执行的权利,直到原因和情况被澄清,以及偿还非法获得的资金并确认 CryptoStrike 在线服务或其他交换器对其的权利。

 

4.提供的服务

4.1. CryptoStrike 在线服务执行以下支付系统的货币兑换:比特币、Qiwi、Payeer、Perfect Money、Yandex.Money 和其他使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组织的系统。

4.2. CryptoStrike在线服务没有义务验证用户持有交易过程中使用的资金的合法性。

 

5.电子资金兑换规定

5.1. 交易从用户存入要兑换的资金那一刻开始。 如果在创建应用程序后的 20 分钟内没有收到钱,它会被 CryptoStrike.org 交易站点的安全服务自动删除。 如果收到下订单的资金超过指定时间(加密货币为 1 小时 30 分钟),则按照用户记入电子货币时的当前汇率处理。

5.2. 款项存入用户提供的账户后,即视为操作完成。

5.3. 用户将无法取消已经开始的交易,也无法退回为交易所发送的资金。

5.4. 如果用户存入的金额与订单中指定的金额不同,则 CryptoStrike 在线资源系统有权完全减慢兑换过程,或根据收到的资金重新计算操作。 如遇阻断操作,只有在用户根据本协议第3.2.5条联系技术支持后,CryptoStrike在线资源才会按照操作时有效的汇率划转实际收到的资金。

5.5. 如果用户输入了无效的、被冻结的账户详细信息,则交易将停止,根据第 3.2.5 条向技术支持提交的申请,款项将记入用户账户。

5.6. 如果用户更改了交易备注,从第三方账户支付了发票,则操作可能会被阻止。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用户根据第 3.2.5 条提出申请后才能退还虚拟资金。

5.7. 当用户收到比特币加密货币时,确认操作(收到资金)的时间取决于比特币在线系统本身。 这可能需要 15 分钟到几天的时间,这完全取决于比特币网络的负载。 交易所互联网服务不对比特币网络的交易速度和确认接收负责。

5.8. 在任何情况下,退款时,将扣除 5% 的佣金,第 10.11 条除外。

 

六、双方的保证和责任

6.1. CryptoStrike 在线资源不对用户不正确使用服务功能以及在填写常规交易申请表的任何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承担全部责任(物质和道德)。即使资金被转移到错误的账户,也不会取消操作或退还资金。

6.2. CryptoStrike 在线服务不对损坏、任何损失负责,如果它们的发生是由于用户无法使用相关设备作为一个整体或其单个组件。

6.3. CryptoStrike 在线服务不对因银行公司或支付系统的操作而导致的交易错误和延迟负责。

6.4. CryptoStrike 在线服务不对用户因错误了解关税、运营盈利能力和其他个人情况而产生的费用、损失、利润损失负责。

6.5. CryptoStrike 在线服务不对因电子交易执行中的错误和延迟而产生的各类费用负责。

6.6.用户证明他是合法所有者或具有使用将涉及兑换交易的资金的合法权利。

6.7.用户同意赔偿与用户使用在线服务功能间接或直接相关的第三方损失。

6.8.用户保证在与 CryptoStrike 在线服务的任何交互中,他已经达到用户所在国家/地区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

 

7.变更信息

7.1. CryptoStrike 在线资源的管理者有权随时补充或变更本协议。同时,它们在网络资源上发布后生效。

 

八、不可抗力

8.1.在不可预见的力量情况下,双方对无法履行、延迟履行已签订的协议规定的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它们涉及:自然灾害、当局的法律行为、持续的战争、火灾、恐怖袭击期间的爆炸、大规模骚乱、对网站的网络攻击、内乱。它们还包括电源、互联网访问和通信服务的缺失、故障。

 

9.进行外汇交易的必备条件

9.1.禁止利用CryptoStrike在线服务系统资源进行非法或欺诈性操作。用户同意,对于任何来源存疑的资金兑换尝试,用户将根据进行兑换交易所在州的法律承担责任。

9.2. CryptoStrike 在线服务有权传输有关非法货币交易的数据,如果主管组织、支付系统管理机构根据受害者提交的申请合理证明其非法性。

9.3.实施该操作的先决条件是用户从个人电子钱包中扣款。同时,用户对虚拟资金接收来源的合法性负责,因为 CryptoStrike 在线服务没有义务控制和验证其来源。

9.4. CryptoStrike 在线服务不对第三方在用户许可或指示下进行的交易负责。

9.5.用户在点击“我同意兑换规则”按钮后,即确认无条件接受本协议所列条件。

 

10.用户识别

10.1.在线服务可能随时要求(要求用户)对用户进行身份识别程序,用户有义务通过该程序。

10.2 在办理个人身份识别手续时,本服务有权在必要的范围内,由在线服务要求提供可确认用户身份的任何文件和/或个人资料,由在线服务决定。

8.3 在线服务可在必要的范围内要求用户提供身份证件、银行卡等必要材料的照片。

10.4 本服务进行个人身份识别时,有权使用专门从事该程序的第三方服务。这是在线服务有权将用户数据转移给第三方的法律案件。用户理解本条款并接受本规则。

10.5 通过身份识别程序后,用户须自主控制该信息的关联性。如有任何更改,用户必须将此通知技术支持服务,以避免在进一步使用在线服务时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10.6 如果在线服务的管理员无法使用用户在注册或形成申请时在网站上指定的联系方式联系用户,则该服务有权暂停任何兑换交易。同时,在线服务对用户可能遭受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对由此产生的任何负面后果在线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10.7 通过身份验证程序,用户同意在线服务对其进行任何研究和验证。

10.8 在线服务上正在进行的交易的钱包的所有互联网地址都受到自动 AML 验证。

10.9 如果在应用程序中指定的客户钱包互联网地址与以下定义相关联,则在线服务有权要求用户执行身份验证程序: -

暗网市场;

-暗网服务;

- 非法服务;

-混音服务;

- 欺诈性交易;

- 赎金;

-骗局;

- 被盗的硬币。

10.10 如果连接被识别,则只有在用户通过识别后,资金才会返回到发件人的地址。

10.11 资金将在扣除 10% 的佣金后退回至汇款人的详细信息。